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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2024-05-06 12:51     来源:防城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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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岗位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性质)。

三、招聘对象

具有防城港市户籍或在本地常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三)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六)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七)符合上述(一)至(五)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56日。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6.有不良嗜好的,如酗酒等。

五、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对应岗位相关工资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报名方式

(一)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邮箱fcggars@163.com。报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报名表、有效身份证照片等。

(二)报名时间:202459日前。

七、资格审查、面试与录用

(一)招聘经考核后择优聘用,我局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后,由我局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0770-6126282。单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69号。

                            防城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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