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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

2024-02-23 17:32     来源: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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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2024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主要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指挥企沙工业区公安工作。
  2.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3. 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防范、侦察恐怖活动。
  4. 组织、指导企沙工业区禁毒工作;侦办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
  5. 组织、指导企沙工业区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侦办重特大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6. 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等工作。
  7. 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事务和国(境)外人员在企沙工业区辖区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秩序行为的工作。
  8. 负责企沙工业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9. 负责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企沙工业区的安全警卫工作。
  10. 负责企沙工业区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检查、监督企沙工业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11. 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 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
  13. 组织开展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14. 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专项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现有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安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警务指挥大队、情报大队。设立派出机构2个:光坡派出所、星光派出所。

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我部门预算收入 883.7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增加140.8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8.95 %收入全部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3.7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555.70万元,占总预算62.89%;项目支出预算328万元,占总预算37.11%。

2024我部门预算支出883.71万元同比增加140.8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8.95 %收入全部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3.7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555.70万元,占总预算62.89%;项目支出预算328万元,占总预算37.1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我部门总收入883.7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增加140.82万元,较上年增长18.95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1.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我部门支出883.71万元,同比增加140.82万元,较上年增长18.95%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我部门预算收入 883.7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增加140.8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8.95 %收入全部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3.7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555.70万元,占总预算62.89%;项目支出预算328万元,占总预算37.11%。

2024我部门预算支出883.71万元同比增加140.82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8.95 %收入全部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3.7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555.70万元,占总预算62.89%;项目支出预算328万元,占总预算37.11%。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3.71万元,同比增加140.82万元,较上年增长18.9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07.89万元,占支出54.9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35万元,占支出45.0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5.70万元,同比增加147.81万元,较上年增长36.23%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301-工资福利支出486.63万元占基本支出87.57%其中:30101-基本工资118.70万元30102津贴补贴132.92万元30103-奖金97.30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9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77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30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7.21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9.07万元,占基本支出12.42%

其中:30217-公务接待费0.81万元30228-工会经费7.87万元30201-办公费2.75万元30202-印刷费0.62万元30205-水费0.27万元30206-电费1.00万元30207-邮电费5.69万元30211-差旅费7.56万元30213-维修(护)费0.27万元30215-会议费1.2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4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7.6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1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29万元,下降26.3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81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26.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23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555.7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76.6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53.8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5.9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6.54万元、服务类采购9.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8个,预算资金328万元;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辅警人员经费,预算资金128.1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增加警力,协助民警参与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维护施工、征地拆迁、各项安保、治安设卡执勤、伏击守候、看押疑犯等工作,维持与促进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的日常工作。1个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辅警人员数=21名;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工资待遇发放准确率>95%1个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项目运行完成时间=1年;1个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项目运行总成本=128.1万元;设1个社会效益指标:1.维护治安和保护人民安全.稳定性.明显;1个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辅警人员满意度>95%

该项费用128.1万元,保障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的正常运行及分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开展各项警务活动支出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由市本级经费拨款、中央及自治区补助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和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四个部分组成。

四、公共安全支出:指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指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 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表10: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表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防城港市公安局企沙工业区分局

202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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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