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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四)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5-01-17 16:01     来源:防城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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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四)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些地方和部门未能科学统筹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不够强存在建设占一点、违法占一点影响不大的错误思想2020年以来违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案件多发频发部分县区林长职责履行不到位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不力没有形成依法用林的社会氛围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公安局

三、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四)整改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一)工作措施

1.加强执法力度。每年度开展专项行动,对违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盗伐滥伐森林资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大巡查力度,提高执法频次,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监控。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与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密切合作,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犯罪行为。

    2.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深入林区、乡村等地,向群众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3.提升执法能力。加强队伍执法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二)工作成效

1.案件梳理:对上思、防城两个区县20201月至20249月以来违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案件情况逐一进行梳理分析,经同期数据对比,立案率明显下降。

2.涉案面积:2020年至20249月期间,累计查处非法占用和破坏土地总面积达741.7公顷(其中:耕地386.11公顷,林地344.56公顷,自然保护地11.03公顷);通过恢复治理,已有效恢复生态面积537.37公顷。

3.与整改前相比,违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案件以及盗伐滥伐森林资源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上思县、防城区盗伐滥伐森林资源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我市违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四、核验情况

20241028日,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本单位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四)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120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6105287

                           防城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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