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更加安全、稳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经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核准,决定自2024年10月9日起启用防城区文昌大道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文昌院区)门前辅道电子监控抓拍,全天对驶入该辅道路段的中型、重型载货车辆车长超过6米(含)或总质量超过4.5吨(含)货车(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如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等)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防城大队
2024年9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